? 東莞市華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辦理東莞排污許可證申請流程
東莞排污許可證辦理 國家排污許可證辦理 排污許可登記管理 排污許可證年審續期,國家排污許可證辦理多少錢根據污染物排放標準而定,重點管理 簡化管理 登記管理收費不同,排污登記管理2500-3000左右
1、提供有關環保審批驗收監測的資料。新建企業和有新建項目的企業需提供“三同時”驗收報告; 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業需提供達標證明或達標監測報告。
2、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一式3份。
3、換發排污許可證的單位需提供工作總結1份。
4、有效的排污申報登記表1式3份。
5、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
6、當地環境監察部門出具的排污許可證監察報告
一、東莞排污許可證辦理法律依據
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審批管理的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二、東莞排污許可證辦理受理范圍
全市所有排放廢水、廢氣的合法單位。
六、東莞排污許可證辦理審批原則
1、對于長期認真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治理設施完善,各項污染物排放能夠穩定達標,近年來沒有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眾舉報的企業,年審時換領正式排污許可證。
2、對排污單位的污水、廢氣不能穩定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標準(或總量指標)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間發給臨時排污許可證。
3、沒有辦理環保手續的項目、未執行“三同時”的項目、國家嚴禁建設和明令取締的項目一律不予辦理排污許可證。
4、國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項目,按期限要求辦理。
七、東莞排污許可證的變更續期年審
1、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重大變化,或改變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時,必須在變更前15日內向環境保護局申請更改許可證內容。
2、排污單位因破產、關停等終止排放污染物,必須在7日內交回排污許可證。
具體辦理事項請咨詢東莞市華盛環保科技技術服務熱線1359276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