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酸霧凈化塔產品介紹
酸霧洗滌塔又可稱為酸霧凈化塔,酸霧凈化器,酸霧凈化塔,酸霧凈化設備,酸霧廢氣處理塔。
酸霧處理塔主要適用于硫酸、硝酸、氫氟酸、鹽酸等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酸/堿性氣體廢氣處理的環保設備。
二、酸霧廢氣凈化塔工作原理
酸洗池酸霧廢氣經風機引力下由集風罩收集,經管道再進入堿液洗滌塔,酸堿霧氣體在經沖擊水浴后,自下而上穿過填料層循環吸收;液體通過噴淋分布均勻地噴在填料層中,沿填料層表面向下流動進放循環水箱,由于上升廢氣氣體和下降吸收液在填料中不斷接觸,酸堿氣體便被水捕集,酸霧徑離心或過濾脫離,因重力經塔壁流入循環池,經凈化后氣體完全能保證達標排放,廢水在循環池中經加藥處理后循環使用,沉渣定期清理。
執行標準:酸霧廢氣經治理后排放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DB44/27-200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標準。適用ISO14000國際通用標準。酸及其化合物濃度排放:≤35mg/m3
三、酸霧洗滌塔適用范圍:
酸霧洗滌塔主要適用于硫酸、硝酸、氫氟酸、鹽酸等生產工藝操作過程產生酸/堿性廢氣處理。
一、關于東莞辦理環保驗收概述:
為加強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監督落實環境保護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以及落實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防治環境污染,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條或者《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所有通過東莞環評審批的企業單位,需經東莞環保局驗收后方可投產。
二、關于東莞環保三同時驗收流程:
三、東莞工廠企業單位申請三同時環保驗收需準備的資料:
1、東莞環保驗收申請書。
2、環保治理(廢氣、廢水、噪聲)設施設計方案及圖紙。
3、環保設施工程質量業主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4、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表。
5、環保驗收全廠監測(調查)報告(原件,一份)。
6、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7、填報《建設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8、公眾參與材料(原件,一份)。
9、環保設施管理制度(復印件,一份):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附操作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10、項目主體工程及環保設施、環保措施相關照片(原件,一份):如驗收監測(調查)報告已包括相關照片的,可不提供。
11、防護距離測繪圖(原件,一份):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要求設置衛生防護距離、大氣、噪聲等防護距離等,提供有資質單位出具的測繪圖,測繪圖應明確標注項目防護距離包絡線、危險、嚴控廢物及零星廢水處理處置有關材料(復印件,一份):如產生危險廢物、嚴控廢物、零星廢水須轉移處理的,提交相應轉移處理處置合同。
12、其他材料:證明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環境影響后評價文件及其備案意見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東莞辦理環保驗收項目進度時間表:
·準備申請環保驗收資料 10個工作日
·環保驗收審核 30個工作日
·總 計(按環保局實際出具工作日計) 4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