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電機消聲器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柴油發電機噪聲處理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以及運行管理的技術要求,可作為環境影響評價、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建成后運行與管理的技術依據。
2、發電機消聲器規范性引用文件
(1)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
(2)《聲環境質量標準》(GB33096-2008)
(3)《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音排放標準》(GB12348-2008)
3、發電機消聲器總體設計
(1)發電機噪聲應達到國家標準《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 3097-93)中各區域類別相應的噪聲排放標準。
(2)應根據企業柴油發電機的位置、機房空間結構、發電機功率和數量等實際情況確定柴油發電機噪聲處理工程的處理規模和處理工藝,做到保護環境、經濟合理、技術可靠。
(3) 處理工程技術方案的選擇應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批復文件的要求,柴油發電機噪聲處理后應穩定達到有關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規定。
4、發電機消聲器工藝技術要求
柴油發電機噪聲主要包括發動機的排氣噪聲、進氣噪聲、燃燒噪聲、連桿及活塞、齒輪等運動件在工作時的往復高速運動和撞擊而產生的機械噪聲、冷卻水排風扇氣流噪聲。柴油發電機組的綜合噪聲很高,根據功率大小,一般高達100-125dB(A)。
柴油發電機噪聲治理方法包括進風、排風、燃氣排氣通道的消聲處理、機房內的吸聲處理、機房的隔聲處理等。